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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人员的资产评估公司 转让

发布时间:2023-12-17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3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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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人员的资产评估公司 转让

资产评估公司注册条件:

1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
2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;

4、有熟悉国家法律、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的业务骨干;

5、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0万元。

6、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"资产评估"字样。

7、设立分公司,其名称应冠以总部的名称为准。

8、从事证券投资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,还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《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》。

资产评估公司注册条件: 资产评估机构是指从事资产业务的法人,包括依法成立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(简称"评估机构")和依法设立并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的其他经济组织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规定,设立股份有限公司,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,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;外国投资者、香港和澳门、台湾地区的投资者以及其它国家或者地区的投资者,应当有累计实际控制该企业股份表决权百分之五以上的境外股东,并且其所持每一股的股份在终处置时不少于一百万股。 资产评估公司注册流程: 1、提交申请材料; 2、受理; 3、审查; 4、决定; 5、颁发《营业执照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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